于謙(1398-1457年),字廷益,號節(jié)庵,浙江杭州人。明朝軍事家、政治家、民族英雄。曾任監(jiān)察御史,江西、河南、山西等地巡撫,兵部尚書。于謙憂國忘身,心懷百姓,口不言功,平素儉約,居所僅能遮蔽風雨?!睹魇贰贩Q贊他“忠心義烈,與日月爭光”。
千錘萬鑿出深山,烈火焚燒若等閑。
粉骨碎身渾不怕,要留清白在人間。
這首題為《石灰吟》的詩,風格豪邁,氣勢激蕩、鏗鏘有力,是明代民族英雄于謙立下的錚錚誓言。此詩借吟石灰的鍛煉過程,表現(xiàn)了作者不避千難萬險,勇于自我犧牲,以保持忠誠清白品格的可貴精神。所謂“詩言志”,于謙用一生踐行了自己的誓言。
于謙有“四德”,永垂青史。
一是“親民之德”。于謙巡撫江西時,一個多月時間里,清理、平反了累計多年的幾百起疑難案件和冤假錯案,查處眾多貪官污吏,使江西的吏治弊絕風清,江西的百姓稱他為“青天”。因為他正氣凜然,能力出眾,朝廷重用他,越級提拔為兵部右侍郎,前往巡撫河南、山西等地,所到之處,都能為百姓辦實事、好事,百姓夾道歡迎。
他在擔任河南巡撫時,河南境內(nèi)黃河多處決堤,于謙身體力行,率領(lǐng)眾官吏到一線修堤筑壩。還把修筑工程劃分到鄉(xiāng)村,制定嚴格的責任管理制度,既加快了工程進度,又提升了工程質(zhì)量。在山西巡撫任上,他在路邊挖井種樹,使百姓的生活得到明顯改善。在號稱“難治”的山西大同,于謙把被強占的民田退還百姓,將權(quán)貴們的千畝良田收歸國有,低價租給農(nóng)民種植,收益歸入國庫,用于邊防軍費開支。
二是“保國之德”。明正統(tǒng)十四年(1449年),瓦剌太師也先舉兵南下。在宦官王振的勸說下,英宗不顧大臣反對,倉促集軍,御駕親征。明軍于居庸關(guān)外土木堡之地遭瓦剌軍包圍,隊列大亂,瓦剌軍四面進攻,明軍大敗,精銳盡失,朝中文武近百人戰(zhàn)死,英宗被俘,這就是“土木堡之變”。
在國家生死存亡的關(guān)鍵時刻,于謙力排眾議,堅決反對遷都南京,他率群臣擁立郕王即位,主持北京防守,調(diào)兵遣將、堅壁清野、繕備器械,很快安定了人心。于謙帶領(lǐng)各營軍士,奮力抗擊逼近京城的瓦剌大軍,取得了京師保衛(wèi)戰(zhàn)全面的勝利。最終,被俘的明英宗朱祁鎮(zhèn)順利返回北京。
三是“清廉之德”。于謙一生為官清廉,死后家里連一對配套的碗筷也沒有。當時太監(jiān)王振乾綱獨斷,明目張膽招權(quán)納賄,許多趨炎附勢的官員向王振行賄,但于謙對這種行為嗤之以鼻。有“好心人”勸他:“你不肯送金銀財寶,難道不能送點土特產(chǎn)嗎?不然有你的好果子吃。”于謙甩了甩袖子,譏笑道:“只有清風?!?/span>
王振嫉恨不向他卑躬屈膝的于謙,指使別人彈劾于謙,并判他死刑。消息傳到山西、河南等地,百姓見清正廉潔的好官蒙受不白之冤,群情激奮,不約而同地趕赴京城,聯(lián)名上書,請求為于謙平反昭雪。王振見眾怒難犯,只得恢復(fù)于謙的官職。
四是“忠義之德”。太上皇英宗朱祁鎮(zhèn)通過“奪門之變”恢復(fù)帝位后,徐有貞等人誣蔑構(gòu)陷于謙,于謙被冤死。成化元年(1464年),憲宗皇帝即位,立即給于謙平反,發(fā)布誥文說:“當國家之多難,保社稷以無虞,惟公道之獨恃,為權(quán)奸所并嫉。在先帝已知其枉,而朕心實憐其忠?!?/span>
后來,明孝宗皇帝追謚于謙“肅愍”,神宗皇帝又改謚“忠肅”。所謂忠烈不滅,義膽千秋,浙江、河南、山西等地的百姓,自發(fā)為于謙建廟,祭祀于謙的英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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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來源:廉潔江西 2022-06-16)